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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含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2 15:43    作者:    编辑:柏华春    来源:    点击数:

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并报市人社局同意,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正式职工(含已招考暂未入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8、依照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方式

分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招聘和普通岗位公开招聘两个步骤:

(一) 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招聘

经道县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6名。

招聘对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名,其中人民医院(临床2名),中医院(中医4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1:《道县卫计系统2017年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招聘职位表》。

招聘程序及要求: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考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对体检、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对低于1:2面试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方为合格,否则不能入围体检名单,对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招聘空缺岗位一并纳入公开招聘计划中。

1、报名时间:2017年 7月1日—7月3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四楼大会议室(道县潇水北路328号原计划生育指导站)。

3、考试时间: 7月6日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考试方式:面试、百分制。

(二) 普通岗位公开招聘

1、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017年我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0名(若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招聘有空缺岗位一并纳入,另行公告),各岗位分布如下:

(1)县人民医院15名,其中医生14名(临床11名、放射1名、麻醉1名、五官1名),护士1名。

(2)县中医院13名,其中医生11名(临床1名,中医7名,放射2名,麻醉1名),护士2名。

(3)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其中临床医师1名,会计1名。

(4)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0名,其中临床医生52名(其中临床15名、中医17名、妇幼11名、公卫6名、放射3名),护士32名,药剂员6名,检验员8 名,综合管理人员5名,会计7名。

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表2《道县卫计系统2017年普通岗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考录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本实施方案经批准通过后,制定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相关网站(市人社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网站)和县电视台公告7个工作日。

(2)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照相,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暂未取得证书者提供主管部门证明)、工作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名条件:报名者需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④报名时间: 2017年 7月9日— 7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⑤报名地点:县卫计委四楼大会议室(道县潇水北路328号原计划生育指导站)。

⑥资格审查: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合格者,交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复核,资格复核合格交纳报名费1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因政策原因导致不能开考的,退还报名费;非政策性原因缺席考试的,报名费一律不退。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等招聘考试的全过程。诚信考试,凡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⑦制发准考证。准考证由县人社局统一制作,考生于2017年 7月18日,到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3)笔试

①笔试时间: 7月19日 上午9∶00—11∶30。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④开考条件: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1:3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职数。相关事项在相应网站上公告。

⑤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关知识和技能,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⑥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县卫计委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和县卫计委公布。

(4)面试

①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公布后,面试人员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②面试时间地点:见县卫计委网站、县人社局网站或县卫计委公布的通知。

③面试评分方法: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④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与业务技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⑤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体检

①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②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③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④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及其它违法乱纪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7)公示及聘用

①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2017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卫计委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

②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考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相应岗位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试用一年后,除综合管理岗位人员外其它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经考核合格,及时按程序审批,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

③管理:今年考聘时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个考试年度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正式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工作五年以上。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道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道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四、几点说明

1.普通本科(专科、中专)学历是指经过全国普通高考、普通中考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全日制学习取得的文凭,不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取得的文凭。今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凭学校相关证明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查验毕业证书,届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2.学历认证证明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需进行网上认证,并打印出来,如无法网上认证的,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等资料佐证。

3.执业资格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应当具备的相应资格,以取得有效资格证书为准。已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暂未取得证书者须提供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满五年,不得报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资格条件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岗位。

4.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报中医或西医同类专业。

5.在报考年龄规定中,25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8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月1 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县卫计委:0746-2370251

县人社局:0746-5211289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0746-5237956

县委组织部:0746-5237905

县人社局纪委:0746-5230369

县卫计委纪检监察室:0746-2370260

道县人社局 道县卫计委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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