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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16:21    作者:    编辑:王工    来源:    点击数:

DXDR-2017-01007   

道政办发〔2017〕9号   

 

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道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林场,县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道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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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道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有效遏制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湖南省渔业条例》及《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思想和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各级联动,部门协同,民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方针,层层建立责任制,创新渔政管理机制,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保护湘江干流潇水及支流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障捕捞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县的电鱼、毒鱼、炸鱼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好辖区内的整治工作,渔政、公安、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部门的职责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整治工作。

2、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探索渔政管理新思路,在治本上下功夫,着眼于严防严控、群防群治,从源头上早发现早制止,将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在整治方法上,实行“陆上严管严控,水上严查严打”两手抓,以陆上严防严控为主,在整治范围上重点整治潇水、永明、洑水、泡水、九嶷、濂溪河等县内主要水域,全面整治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三、整治内容   

1、严堵非法购货渠道。依法取缔制造、销售电鱼设备、毒鱼药物、爆炸物等窝点和摊点。对道县范围内的城区和乡镇街道进行清查,摸清制造、销售电鱼设备、毒鱼药物和鱼雷窝点,依法进行查处。

2、收缴电鱼设备和毒鱼药物。在调查摸底和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队伍,进村入户,依法逐户逐船拆除、收缴违法人员私藏家里和安装在船上的电鱼设备(包括发电机、脉冲机、电瓶、升压器、竹竿、电线、钢筋丝、电拖网等)和毒鱼药物,依法销毁;对违法人员进行教育,要求他们作出以后不再从事电力、毒鱼、炸鱼的书面承诺,以此形成强大的监管氛围和打击、整治高压态势,对违法人员以震慑。

3、严查电鱼、毒鱼、炸鱼案件。加强对潇水、永明、泡水、洑水、九嶷、濂溪河等水域的巡查,加大打击力度。对一般非法捕捞行为的,依法没收非法捕捞工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禁渔期及禁渔区内进行非法捕捞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4、创新渔政管理机制。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相关乡规、村规民约,强化监管责任,要加强对辖区内村(居)民渔民的教育管理,对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实行联动机制。实行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四是强化工作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下旬至四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标语、板报、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大造整治工作声势。

2、调查摸底阶段(4月上旬至中旬)。各乡镇(街道)组织村、组干部到辖区进行清查摸底,掌握村民、渔民渔船从事电鱼、毒鱼、炸鱼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渔政、公安、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城区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稽查,摸清制造、销售电鱼机、毒鱼药物和爆炸物窝点的情况。

3、全面整治阶段(4月下旬—11月旬下旬)。一是查处涉渔非法捕捞工具。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逐户逐船拆除、收缴违法人员私藏在家里和安装在渔船上的电力捕鱼工具、毒鱼药物和爆炸物。渔政、公安、食药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已掌握的制造、销售电鱼机、毒鱼药物和爆炸物的窝点、摊点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强对县内天然水域的巡查,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4、评估总结阶段(12月份)。县政府对全年的整治工作等进行评估总结,评估结果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县政府成立道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杨三信任组长,县政府副处级职级干部周龙平任副组长,县畜牧水产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畜牧水产局。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抽调专人参与整治,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督查和考核。各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县政府将对各单位各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评估和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整治效果不好的,予以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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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武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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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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